| 7月30日下午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住房保障新政实施动员暨培训会,市房保办、区房产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和社区、各拆迁单位相关负责人约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布署了住房保障新政实施后工作安排。市房保办的专家重点解读住房状况的认定,审核要点以及操作规范。会议要求,按照市里统一布置8月1日起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接受辖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登记,各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确保住房保障新政落实到位。
会上,沈剑荣副区长对全区住房保障新政落实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对此次新政实施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全力以赴做好新政实施工作,确保新政实施工作规范、有序。2、紧扣时间,政策统一。根据南京市两个《细则》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时间表,新政要求于2008年8月1日起在全区各街道全面展开,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吃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口径,确保在实际受理过程中做好接待、受理、咨询工作,要做到政策口径统一。3、强化保障,形成合力。今后3年住房保障总目标已经明确,将通过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快实施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等综合措施,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区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难问题,使困难群众的居住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使全区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得到显著提升。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不懈的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区将在新政实施顺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住房保障的新途径、新办法,为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