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重大意义。当前,要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力度,要紧而又紧、实而又实,认真研究、有效破解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符合南京实际、具有南京特色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的新路子。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努力满足城市发展与困难群众的需求。第一,要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分析,科学制定和完善住房保障规划,规划要有前瞻性、指导性。第二,土地供应、资金安排等要素要向经济适用住房倾斜,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在土地、资金方面的需求。第三,要加快建设进度,将“四个加快”真正落到实处,加快划地、加快立项、加快开工、加快竣工。今年确保竣工120万平方米、力争竣工150万平方米,今后还要适度扩大建设规模。
三是要进一步创新思路,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首先,要继续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建管分开、坚持控制成本(项目基本平衡)的原则;其次,要强化质量监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使经济适用住房质量有保障;第三,要完善小区配套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四是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重点抓好融资环节,解决好建设资金来源问题,确保按照既定目标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一方面,各承建单位在进行成本控制的前提下,要创新解决好资金来源,确保按照进度要求开工建设;另一方面,市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并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把资金审查关,将有限的资金用活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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