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楼区房产管理局是鼓楼区人民政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房产事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
1、房产管理: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房屋的使用权流转行为和直公房的产权产籍进行行政管理,加强房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产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2、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供应保障: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房工程(简称“三房工程”),做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3、房屋安全及装饰装修管理: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的检查及督促维修加固消险工作,办理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的申报、审核。
4、物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服务,规范和培育物业市场。
5、房屋租赁管理:负责全区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工作,代征房屋租赁税。
6、房屋拆迁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全区建设中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协调和业务指导。
7、私房落实政策工作:负责辖区内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落实政策工作。
8、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市、区政府交办的以房屋平改坡、立面出新及屋面整修为内容的房屋整治工作和以改造旧住宅小区硬件设施、改善小区居民居住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小区出新工作;管理和协调区属危旧房改造工作。
由于区房产经营公司已于2004年11月顺利完成改制,目前局房产管理工作职责中的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职能改为委托经营公司管理来实现。 |